申请开证:进口商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提交相关合同等资料。
开证: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等情况后,若同意开证,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并通过通知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商。
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无误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
交单议付:出口商审核信用证无误后,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取得相关单据,在规定时间内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议付。
索偿与偿付:议付行议付后,将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或付款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向议付行偿付货款。
付款赎单:进口商向开证行付款,赎取单据,凭单据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