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是旅游住宿业中较注重体验感的一种产品形态,反映的是一套完整的产品组合体系,包括民宿个性特色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民宿调性与当地文化的协调、民宿风格与功能的协调、民宿服务与住宿基本规范的协调等。因此,面对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且选择更为审慎的消费者,民宿设计随性、经营随意、管理随便的“三随”时期已经过去,开始进入专业化的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民宿的标准化建设需要遵守以下四个原则:
一、区位品级原则
被誉为美国饭店业标准化之父的埃尔斯沃斯·斯塔特勒曾说过:“对任何饭店来说,取得成功的三个根本要素是地理位置、地理位置、还是地理位置。”实际上,作为旅游住宿业的一种形态,民宿对位置的要求更为严格,并非乡村的任何地方都适宜建民宿,必须考虑区位所包含与提供的资源内涵丰厚程度,其品级高低也与周围环境资源成正比。这些环境资源会影响到民宿的市场覆盖能力、产品差异化吸引能力、品牌塑造能力、议价能力和可持续创新能力。
因此,区位品级决定着民宿与客源地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有成为了旅游目的地节点的民宿,才具有更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和可持续生存能力。
二、产品功能原则
民宿的核心吸引力在于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体验,但根本前提在“宿”,因此民宿在强调个性化、特色化、主题化、差异化的同时,更要重视功能配置、舒适等住宿业基本的规范性要求。
许多民宿看起来很美,住起来却很糟,其原因正是由于标准化基础功能的缺失。这样的民宿即便视觉冲击力再强,也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质价不符、上当受骗的感觉。对民宿而言,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均衡协调是难把握的。但只有真正科学理解和运用标准化,才能实现个性化的创新与突破。
面对多元化的消费需要和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民宿很难做到产品功能的面面俱到,因此,依据民宿特质,适应消费变化趋势,关注核心产品,提升个性品位是民宿产品开发的基本思路。
如果需要用一目了然的方式来表述,民宿产品关键的要素可概括为“八个一”:一种可依托区位和资源品级;一位充满迷人魅力的民宿主人;一张舒适的床;一次能够放空大脑的热水澡;一顿可口提神的早餐;一间畅所欲言的交流空间;一张值得分享留存的照片;一场可讲述和回味的温暖故事。将功能与体验高度均衡地融入产品之中是民宿产品的品质所在,更是民宿产品“物有所值”的价值基础。
三、个性特色原则
个性化空间调性、人情味服务特色是民宿产品的核心吸引力。然而,由于专业化能力不足,民宿在打造个性化、主题化的产品方面出现了浅层化、表象化、同质化的现象,导致消费者出现审美疲劳,民宿核心魅力衰减。
个性特色塑造是一种文化创意性活动,要求民宿主人具有基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市场消费把控能力,即民宿主人具有很强的市场意识,对消费趋势有敏锐的感知,对市场竞争有清晰的认识,对自身市场有准确的定位,能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策略。
文化解析能力,即对所在地风土人情、文化资源充满浓厚的兴趣,并基于自身的学识,能够给予在地文化深度的理解与解说。当然,民宿主人独特的审美品位可以为在地文化注入艺术性、时尚化的美学灵魂,从而赋予了民宿产品某种意境与迷人的光环。
产品转化能力,即基于市场化思维与创新意识,民宿主人具有将在地文化转化为可感知、可触摸、可体验的软硬件产品的能力。它可以在民宿空间中展示出一种别样生活内容。
价值分享能力,即民宿主人对文化分享具有强烈的欲望,并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与表达能力。
四、成本控制原则
民宿是一种“小而美”的产品形态,“小”必然导致民宿收益能力不高,“美”则势必提升民宿建设的投资成本。如何合理适度地处理好这一矛盾,直接决定着民宿的生存发展。
因此,民宿更应该重视成本控制,尤其应关注投资与收益之间的合理关系。以专业的方法做合理的投入,以合理的投入达成的效果,以的效果构建的品牌,以的品牌获得的收益是民宿经营应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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