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控防虫灭鼠服务有限公司

灭菌的基本要求

李经理    2020-02-05 12:41:55    1390次浏览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T 367第11章的规定。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取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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