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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履约保证金,保险公司保函收费

价格:面议 2025-11-13 19:39:01 4次浏览
随着近几十年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工程担保市场发展出了多种担保方式,包括工程保证金、工程保函等。同时,为了满足建筑市场的各主体需求,在市场中也衍生出了多种工程保证担保的产品。
建设工程的预付款,一般在项目进场前后由发包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供承包人周转使用,通常是为了推动项目的进行,减轻承包人的资金压力。为防止工程承包人挪作他用或携款而逃,发包人通常要求承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当承包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以向担保人索赔,弥补自己的损失。
近年来,随着工程保证担保相关政策的逐步推广,质量保函开具的时间有提前的趋势,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或建设期内就提供,此后每期进度款支时不再扣留或少扣留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后出具的质量保函,通常可以做发包人已经对工程质量作出了基本的认可,对应的保函凤险小于建设开具的质量保函。
履约保函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从属性与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保函通常从属于主合同,如主合同无效,履约保函一般也随之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保函具有独立性特征。独立保函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条款,如保函中明确约定见索即付等类似条款,则视为独立保函,保证人承担性的付款责任。 ​见索即付原则​:多数履约保函采用“见索即付”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后,保证人应立即支付约定的金额,无需审查基础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担保责任限额​:履约保函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通常为保函中载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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