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通风基本参数的确定
1、通风量的计算
厨房的通风量由两部分组成,即局部排风量和排风量。局部排风量应按选用的灶具和厨房排风罩的情况加以确定,排风量一般按计算确定。设计时应做三次平衡计算,然后选值作为设计风量:
(1)按热平衡计算得到的通风量。其计算公式:
L=Q/0.337(tp-ti)
(2)按罩口吸入风速计算得到的通风量。
灶口平面尺寸应比炉灶边尺寸大100mm,排气灶下沿距炉灶面距离取0.8~1.0m。排气罩深度不小于600mm。
局部排风量按罩口吸入风速计算,其小排风量为:
L=1000P×H
为了保证排气罩对油烟或水汽的捕集效果,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后的计算结果要根据罩口面积用这个条件校核。
(3)按换气次数计算得到的通风量。
中餐厨房n=40~50次/h;西餐厨房n=30~40次/h;
职工餐厅厨房n=25~35次/h;
在该通风量中,局部排风量按65%考虑,排风量按35%考虑。
按规范JGJ64一89第4.2.3条规定通风量为: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厨房设一般机械排风系统,灶具排风系统。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换气排出35%;同时厨房设补风系统。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其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