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事化粪池(井)、粪井、排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含污水井、雨水井、提升井、闸井、格栅间、集水池等)运行、保养、维修、清理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扩展至电力电缆井、燃气井、热力井、自来水井、有线电视及通信井等地下有限空间运行、保养、维护作业活动。学习有限空间基本知识、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知识、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装备、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有限空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办理《有限(密闭)作业许可证》。作业前30分钟内,对有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表》,方可进入设备。分析的样品应保留至作业结束。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如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许可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待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继续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容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工贸企业,很多规模都比较小,相当一部分是人员流动性大的小工厂、小作坊,对风险的防范意识相对薄弱一些。此次修订很重要的一条主线就是突出了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要求工贸企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的落实。其次,突出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及处置。对于存在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对于发包作业的,企业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防止“一包了之”;对于应急演练,更加突出现场处置的重要性,明确企业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突出警示标志、隔离措施、防护装备、作业程序等现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