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阶段:
评审组组建:认可机构选派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
首次会议:评审组到达实验室,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审目的、范围等,实验室高层和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检查:查看实验室环境布局、设施条件,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等;审核体系文件执行情况,查看记录表单是否规范完整;安排见证试验,进行盲样考核等;与实验室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其对体系文件的理解和职责履行情况。
末次会议:评审组总结评审情况,提出不符合项和观察项等,实验室确认。
整改阶段:
制定整改计划:实验室针对不符合项和观察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
实施整改: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如补充文件、重新培训等。
提交整改报告:将整改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上整改证据提交给认可机构。
法律地位: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如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等。若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认可名称应为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的名称;若为法人机构一部分,认可名称中应包含法人机构名称。且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主要业务,活动需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对标标准条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核心,拆解 15 个管理要素(如组织、文件控制、记录管理等)和 10 个技术要素(如人员、设备、方法验证等),明确每个条款的具体要求。
示例:针对 “4.5.14 服务供应商的选择”,需制定供应商评估流程,包括资质审核、服务质量评价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