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范围性
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需与实验室实际能力一致,避免超出设备、人员或方法覆盖范围,否则可能导致评审不通过。
管理体系有效性
管理体系需 “落地” 而非仅停留在文件层面,现场评审会重点核查实际操作是否符合体系规定(如样品编号是否与记录一致、设备维护是否有记录等)。
前期准备:
确定机构类型: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
建立管理体系:依据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
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提交申请材料:将网上申报内容打印成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或地址。
形式审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齐全,会通知申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完善。
体系文件与实际操作一致性
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需与实际操作一致,避免 “文件与执行两张皮”(如文件规定 “样品需双人核对”,但实际操作中未执行)。
评审组会核查关键流程的执行记录,如: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需体现问题整改闭环,如 “上次内审发现的‘样品标识不清’问题是否已解决?”);
合同评审记录(特别是复杂或特殊委托的评审,需证明机构有能力满足客户要求);
不符合项处理记录(如检测失败、报告错误的纠正措施及验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