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评审: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若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
附件材料:
管理体系文件:提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加盖受控章。
内审与管理评审报告:提供近一次完整的内审报告,包括不符合项分布表,以及管理评审报告。
实验室平面图:标注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控制参数及通道。
检测活动说明:包括服务范围、技术优势,若存在分包情况,需说明分包情况。
标准有效性核查报告:提交标准查新记录,以证明申请认可的标准 / 方法现行有效。
非标方法确认材料:若有非标方法,需提供方法文本、验证记录、专家评审意见及 CNAS 备案证明。
典型报告证书:提供典型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包含不确定度评估报告,需覆盖申请领域关键项目。
技术能力证明:
能力范围界定:审核申请认可的能力表述是否清晰,范围界定是否合理、准确,是否与 CNAS 相关文件要求相符。
人员资质与配备:查看实验室各岗位人员配备是否与申请的技术能力相匹配,授权签字人工作、教育经历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配置与溯源:确认实验室是否配置了与申请认可技术能力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备是否为正规渠道获得,测量溯源是否符合 CNAS 要求,是否有相应的检测 / 校准经历。
方法标准:检查标准方法是否为有效版本,是否经过标准核查;非标方法确认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满足预期用途。同时关注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是否已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
能力验证:核实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是否满足 CNAS - 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结果是否符合预期。
体系运行时间不足
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
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评审结论不明确),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