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决定: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文件评审: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若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
体系运行时间不足
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
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评审结论不明确),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
能力范围界定问题
申请的检测 / 校准项目表述不规范(如未明确检测对象、方法标准代号 / 版本),或超出实验室实际能力(如申请了未配备设备的项目)。
方法标准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标准查新记录(如引用已废止的国标 / 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