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决定: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点内进行,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评审内容包括观察实验操作、检查设备设施、审查记录和文件等,以验证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有效性。
附件材料:
管理体系文件:提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加盖受控章。
内审与管理评审报告:提供近一次完整的内审报告,包括不符合项分布表,以及管理评审报告。
实验室平面图:标注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控制参数及通道。
检测活动说明:包括服务范围、技术优势,若存在分包情况,需说明分包情况。
标准有效性核查报告:提交标准查新记录,以证明申请认可的标准 / 方法现行有效。
非标方法确认材料:若有非标方法,需提供方法文本、验证记录、专家评审意见及 CNAS 备案证明。
典型报告证书:提供典型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包含不确定度评估报告,需覆盖申请领域关键项目。
合规性与公正性:
法律地位:确认法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是否包含认可业务领域,对于非独立法人实验室,还需审查法人授权书等文件,确保实验室能合法开展相关活动。
公正性声明:查看是否有公正性承诺书及风险评估记录,确保实验室在检测活动中能保持公正性,无影响公正性的业务或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