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的信息,以下是关于郑州市资质申请的政策要求:
审批权限调整:
郑州市在资质办理方面仍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其他地区的审批权限已上收至省厅实施。
资质延续与变更:
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对于特定时间之前到期的资质证书,企业可以申请延续5年或1年的有效期,并有机会直接换取更高等级的资质(如三级、丙级资质可换取二级、乙级),但这需要按标准考核所有人员和社保。
人员管理:
注册人员应始终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否则不予受理或通过。
职称人员需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由本人确认。
强调诚信申报,确保申报人员为企业自有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程业绩审核:
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工程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同时业绩指标须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并竣工验收合格。
社保认定方式:
河南省对社保缴纳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未实缴到位的社保不予通过。
企业申诉与重新核定:
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重组分立、合并等情况下的资质重新核定,需对企业全部资质进行核查。
电子化审批与公示:
建筑资质审批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操作流程:
包括前期准备、系统申报、提交与受理、审核与公示、证书领取与后续管理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