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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晋州市空放贷款,急用钱借款

价格:面议 2024-12-16 11:16:01 12次浏览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是借进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律对借款人的资格并未作任何限制。贷款人是借出款项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是适格贷款人的法人即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他民事主体也可以进行民间借贷,也是合格的贷款人。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通常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借款种类,例如,长期借款或者短期借款等;

(二)币种,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三)用途,即借款使用的目的;

(四)数额,即借款的数量;

(五)利率,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与出借资金的比率;

(六)期限,是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偿还借款的时间;

(七)还款方式,是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679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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