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增加了定门器和自动释放系统,有时还要与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采用常开防火门势必增加工程造价。现行防火规范没有对防火门采用何种启闭方式作强制规定,可由设计者综合考虑建筑的标准高低、使用场合的特点、建筑使用者的管理需要及经济因素选择确定
常采用的是常闭防火门,它的门扇一直处于闭合状态,人员通过时手动打开,通过后门扇自行关闭;若安装推闩五金件就更利于加快疏散速度。但是,设于公共通道的常闭防火门存在着平时使用时影响通风采光、遮挡视线、通行不便的缺点,如管理不善,其闭门器和启闭五金件常常被毁坏、失灵,造成隐患。出现的常开防火门恰好解决了上述问题,平时它的门扇被定门器固定在开启位置,火灾时定门器自动释放,恢复与常闭防火门相同的功能。
防火门有密闭性的要求: 国家标准对防火门各搭接处的缝隙大小有明确要求:对钢质防火门,要求其扇与门框搭接不得小于10mm,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防火门安装完闭以后的缝隙不能过大,否则防火门的密闭性能难以保证,也难以体现其在火灾条件下抑制火灾及烟气蔓延作用。
A类 又称为完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级分别为0.5h(丙级)、1.0h(乙级)、1.5h(甲级)和2.0h、3.0h。 B类 又称为部分隔热防火门,其耐火隔热性要求为0.5h,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 C类 又称为非隔热防火门,对其耐火隔热性没有要求,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仅满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英国BS标准中,就有非隔热防火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