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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杭抵押房屋贷款,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价格:面议 2025-03-03 07:00:02 142次浏览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抵押品分类

    要规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必须正确把握抵押贷款中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原则。在我国,实行的抵押贷款,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

    登记标准

    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余杭房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贷款形式,借款人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逾期不能偿还,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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