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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有限空间作业设备员,累积多年从业经验

价格:面议 2024-12-14 07:44:01 636次浏览

作业监护人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定时监测 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要求为止。 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 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29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3月6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在内的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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